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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长春净月滨河路7号项目桩基础-资格预审公告 第3次变更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
长春净月滨河路7号项目桩基础
项目编号:
G1100000175027511
招标项目名称:
长春净月滨河路7号项目桩基础
招标项目编号:
G1100000175027511001
招标项目类型:
工程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公告类型:
资格预审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
2021年01月25日 09:00时
数据类型:
招商平台
内容:
范围:
规模:
建筑面积29.5285万平
资金来源:
备注: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
招标人:
长春招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云飞
招标人联系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金渤海岸现代服务业发展区金海路1号(金渤海岸园区内)
邮箱:
liuyunfei01@cmhk.com
项目负责人:
大连招莹房地产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云飞
标段信息1
标段编号:
G1100000175027511001001
标段名称:
长春净月滨河路7号项目桩基础
文件是否收费:
否
资格预审发售时间:
2021-01-26 14:00 至 2021-01-31 14:00
询问截止时间:
2021-02-06 09:00
异议截止时间:
2021-02-06 09:00
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1-02-08 09:00
资格申请文件开启时间 :
2021-02-08 09:00
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下载
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网址:
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网(https://dzzb.ciesco.com.cn)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资格要求:
1、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注册资金1000万人民币及以上; 2、资质要求为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和安全B证。 5、提供有效的2017、2018、2019年度财务报表,提供的文件需规范,主要信息齐全。 6、业绩要求:申请人需要提供1个合同额400万及以上的严寒地区桩基础工程业绩,必须提供合同等业绩证明文件。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诚信要求“投标人须书面承诺不存在下列情形,否则投标将被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变更说明
变更说明内容:
招标时间调整,具体详见变更后的标段信息。
标段最新时间
标段编号:
G1100000175027511001001
标段名称:
长春净月滨河路7号项目桩基础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1-01-26 14:00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1-01-31 14:00
询问截止时间:
2021-02-06 09:00
异议截止时间:
2021-02-06 09:00
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1-02-08 09:00
资格申请文件开启时间:
2021-02-08 09:00
招标已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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