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5年度G15沈海高速公路清江、温州服务区物业(含经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2024-2025年G15沈海高速公路温州段清江、温州服务区物业(含经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
1. 招标条件
2024-2025年G15沈海高速公路温州段清江、温州服务区物业(含经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称本项目)已列入公司年度计划,项目资金自筹,并已落实到位。招标人为浙江温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2024-2025年G15沈海高速公路温州段清江、温州服务区物业(含经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根据G15沈海高速公路温州段清江服务区和温州服务区日常运营和星级创建计划,拟引入专业化物业管理团队,现对物业管理服务委托管理。
G15沈海高速公路温州段清江服务区位于温州市乐清市清江镇田垅村,G15沈海高速温州段K1692+500处,紧邻雁荡山出口。服务区占地面积68亩,总建筑面积5400平方米,是集休息、停车、餐饮、加油、加水、购物、汽修等服务项目为一体的服务区。
G15沈海高速公路温州段温州服务区位于温州市瓯海区南白象镇,G15沈海高速温州段K1755处,紧邻温州南枢纽。服务区占地面积40亩,总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是集休息、停车、餐饮、加油、加水、购物、汽修等服务项目为一体的服务区。
2.2 招标范围:
2024-2025年G15沈海高速公路温州段清江、温州服务区物业(含经营)管理服务项目采购共划分为1个标段, 即CNWY-1标段,服务内容为: G15沈海高速公路温州段清江服务区(东、西区)和温州服务区(单侧)内公共环境卫生、设备设施的日常管理与维护、智能化平台管理、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维持服务区内广场与服务楼的公共秩序(包括安全巡查、外场及服务楼执勤、车流量记录,夜间车辆及危化品车辆登记等) 、日常物业管理及其他管理服务事项;同时包含温州服务区(单侧)餐厅、超市、茶座三个业态的经营管理,业态内的环境卫生、设备设施管理、安全管理等事项,具体内容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协议书”等相关内容。
本项目实施期间,如因项目所在服务区改造或所在高速公路(不限于甲方路段)改扩建,导致项目所在服务区车流量减少,使本项目物业服务(含经营)需求减少,招标人有权根据物业服务(含经营)实际需求调整人员配置数量。
2.3 服务期限
本项目的合同期限为贰年,合同期限计划自 2024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
资质等级 |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企业业绩 | 2020年1月1日以来(业绩时间以合同载明的服务起始时间为准)至报名截止时间内,承包过1个500万元及以上的物业管理项目,或承接过1个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综合体物业管理项目。 |
企业信誉 | 投标人满足招标公告第3.4条的各项规定。 |
主要人员 | 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物业经理上岗证,大专及以上学历,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且无行贿犯罪记录,且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股东中存在相同自然人的(除非投标人提供充足证据证明该情形不会影响到采购公正性)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日往前推算3个年度)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截图为准);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首次参加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登录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dzzb.ciesco.com.cn/)进行网上注册,网上提交相关投标人入库信息,经入库审核单位审核完成后。进行申请数字证书注册审核,并办理单位、法人数字证书(以下简称“CA”)。投标人可从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下载网上注册、CA办理及电子投标操作指南。若投标人未及时在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中进行入库审核,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潜在投标人查看本项目招标公告后须点击“我要投标”,凭CA数字证书登录“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网”(网址:https://dzzb.ciesco.com.cn/)的“投标系统”参与项目。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12 月 11 日至2023年 12 月 16 日 17 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并凭办理的企业CA登录后缴纳平台服务费及招标文件购买费后,获取招标文件(格式为*.ZBJ)及其它所有招标资料。
4.3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及其它所有招标资料每套售价300元/标段,售后不退。缴纳费用时请务必注明缴费单位,同时还应与招标代理单位取得联系,待绑定完成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现场踏勘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
5.2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将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12 月 21 日 9 时 30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成功上传,以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反馈的《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回执》作为确认已上传并被成功接收的依据。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4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详见公告媒介上发布的招标公告附件。
6.开标
6.1开标时间为2023年 12 月 21 日 9 时30 分。
6.2关于开标:
6.2.1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子系统,进入【本项目的开标会】,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按照网上开标会出现的提示,在“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对投标文件的解密。
6.2.2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网投标人操作手册》中关于“网上投标操作步骤”中“网上开标”的相关内容。
6.2.3除在线签到、在线解密文件外,投标人也可携带CA数字证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抵达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10号楼外运大厦B座5层501,参与现场开标并进行相关签到、文件解密等工作。
6.2.4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dzzb.ciesco.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温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新城大道发展大厦18、19楼
邮 编:325003
电 话:0577-88956611
传 真:0577-88956600
联系人:陈女士、刘先生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8层
邮编: 100029
电话: 010-84896987 15011407575
传真: 010-84896937
联系人:赵军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注:需提供下列证明资料复印件(正本为彩色扫描件或彩色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企业法人执照副本(全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 绩 要 求 |
2020年1月1日以来(业绩时间以合同载明的服务起始时间为准)至报名截止时间内,承包过1个500万元及以上的物业管理项目,或承接过1个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综合体物业管理项目。 |
注:1、业绩证明文件应附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需反映项目服务起始时间、项目金额、主要工作内容。如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无法反映项目服务起始时间、项目金额、主要工作内容的,应提供项目业主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上述资料中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单位名称发生合法变更的除外,但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有效文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日往前推算3个年度)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截图为准);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备注 |
项目负责人 | 1 | 具有物业经理上岗证,大专及以上学历, 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且无行贿犯罪记录,且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 | |
注: 1、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证明材料应附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如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无法反映项目规模、主要工作内容的,应提供项目业主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