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台温高速公路宁波段一期2020年专项工程监理项目
甬台温高速公路宁波段一期2020年专项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1.项目名称:甬台温高速公路宁波段一期2020年专项工程监理项目招标
2.招标条件
甬台温高速公路宁波段一期2020年专项工程监理项目(下称本项目)已列入项目业主(发包人)宁波招商公路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年度计划,建设资金自筹,并已落实到位。招标人为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项目业主(发包人)为宁波招商公路交通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实行资格后审。
3.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甬台温高速公路宁波段一期位于宁波沉积平原和大碶海积平原,所经线路属于平原软土地带,连接北仑港和奉化市,也是宁波向南进入台州、温州必经之路的首段,是沟通浙江省沿海地区的一条重要通道。
项目为宁波东至北仑大碶,宁波东至大朱家,宁波东至奉化西坞(S1K0+000~K32+513,S5K16+630~K19+760,G15K1504+200~K1518+460),里程共约51公里。线路按平原微丘高速公路标准,设计等级为双向四车道,单幅路面净宽11.5m,路基宽度26m。全线设大碶、五乡、潘火(宁波东)、姜山、育王、姜山北6处互通立交,设宁波东、北仑、育王和姜山四处收费站,一处监控中心,一处服务区。
本次招标项目为甬台温高速公路宁波段一期2020年专项工程监理项目,工程位于甬台温高速公路(姜山枢纽~宁波东)K0+000~K8+195(S1-1)、甬台温高速公路(宁波~北仑)K7+391~K31+323(S1-2)、沈海高速公路(G15)K1504+187~K1518+460以及杭甬高速公路(S5)K16+643~K19+718。分布在本项目所辖的约50公里范围内。
工程规模和内容:
建设规模:专项工程预算共约4600万元,其中桥梁加固约260万元,路面专项约4110万元,交安专项约230万元。
监理服务费:按收费标准计算,以费率形式报价。如有新增项目,按本招标文件执行,中标费率不调整,监理服务费按实结算。
本项目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的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以各施工项目实际工期为准,工程缺陷责任期同施工项目缺陷期,缺陷责任期起算时间为各施工合同工程交工验收证书签发之日,路面工程缺陷责任期2年、桥梁工程缺陷责任期2年、交安设施工程缺陷责任期2年。
本项目招投标期间,招标人为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签发中标通知书后,中标人与项目业主(发包人)宁波招商公路交通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项目合同。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17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完成过高速公路大中修工程或新建、改建高速公路工程(含桥梁工程、路面工程)的施工监理的业绩。
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4.3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首次参加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登录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dzzb.ciesco.com.cn/)进行网上注册,网上提交相关投标人入库信息,经入库审核单位审核完成后。进行申请数字证书注册审核,并办理单位、法人数字证书(以下简称“CA”)。投标人可从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下载网上注册、CA办理及电子投标操作指南。若投标人未及时在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中进行入库审核,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4月3日9时00分至2020年4月8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并凭办理的企业CA登录后缴纳平台服务费及招标文件购买费后,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图纸(如有))。
5.3招标文件(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图纸(如有))免费提供。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招标人将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
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2020年4月24日9时00分。
6.3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成功上传,以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反馈的《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回执》作为确认已上传并被成功接收的依据。
6.4现场递交:不需要。
6.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dzzb.ciesco.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18号招商局大厦5层
电 话: 010-56529185
传 真: 010-56529111
联 系 人: 韩先生
招标人: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四月
附录
附件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招标项目名称 |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甬台温高速公路宁波段一期2020年专项工程监理项目 |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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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招标项目名称 |
企业业绩要求 |
甬台温高速公路宁波段一期2020年专项工程监理项目 |
近三年内(2017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完成过高速公路大中修工程或新建、改建高速公路工程(含桥梁工程、路面工程)的施工监理的业绩。 |
附件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1、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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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监理岗位 |
人数 |
专业技术 职称 |
监理资格 |
从事类似工程监理工作经历(不少于) |
年龄 限制 |
备 注 |
总监理工程师 |
1 |
中级及以上 |
交通运输部的公路工程 监理工程师,担任过一个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职务。 |
5 |
小于55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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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与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 |
1 |
中级及以上 |
省级及以上 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道路与桥梁专业) |
3 |
小于50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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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要求的监理人员中,主要人员的人数原则上保持不变,因部分工程施工开始或结束时间不同,监理人员的进、退场可有先有后,人数也应根据工程进展情况作出适当的调整,但必须满足发包人管理需要。监理人员的进、退场情况应取得发包人的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