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石渝高速涪陵西服务区综合楼商业空间装修工程项目
2020年石渝高速涪陵西服务区综合楼商业空间
装修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20年石渝高速涪陵西服务区综合楼商业空间装修工程项目(下称本项目)已别列入重庆沪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年度计划,建设资金自筹,并已落实到位。招标人为重庆沪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重庆沪渝高速有限公司负责经营管理G5021石渝高速公路主城至涪陵段,总里程约84.325公里,于2013年12月建成通车。其中主线路线长67.676km(起止桩号K144+334-K212+011),长寿连接线路线长16.649 km(起止桩号K0+000~K16 +649)。G5021石渝高速公路主城至涪陵段设计速度为80公里/小时,其中主城至双河口段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为32米,桥梁宽度为31.5米,双河口至龙桥段以及长寿连接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为24.5米,桥梁宽度为24米,桥涵设计荷载公路-Ⅰ级。全线共有13座隧道、单洞长度为36.33公里。
全线设南岸、木洞、丰盛、双河口、麻柳嘴、新妙、龙头港7处收费站,绕城东、茶店、龙桥3处互通立交,1处监控中心,双河口、涪陵西2对服务区。涪陵西服务区位于G5021石渝高速高速公路K148+500处前后,距重庆主城90公里,涪陵城区20公里。按《重庆市高速公路服务区规划2015-2030》,涪陵西服务区现状按照A类中心服务区已建设完毕。
2.2 工程规模
对进城方向综合楼改扩建后建筑面积约3872.52㎡,出城方向综合楼改扩建后建筑面积约3778.01㎡(包含单侧洗手间面积563.31㎡,进出城共计1126.62㎡的部分吊顶位置),共计7650.53㎡,楼内公共区域进行公共区域的室内装修和水电安装等工作。
建设地点:G5021石渝高速公路K147+950- K149+060段。
2.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共设1个标段,即SYZX-1标段,主要工作内容有:综合楼建筑区域内公共区域的墙体改造、地砖铺设、墙面刷漆、吊顶安装、区域造型、水电管线铺设和开关灯具安装等相应硬装、软装与机电安装工作(具体内容以设计文件为准)。
本次招标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2020年5月30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20年7月30日,工期为2个月,施工期间采取协作封闭施工,并根据项目进度情况实施加班保证项目如期完工。缺陷责任期12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通知的为准,缺陷责任期以交工证书发布之日起算)。
3.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从业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详见公告附件。
3.2业绩要求:近三年(2017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完成时间为准)在国内独立完成过商业楼、酒店、办公楼等综合体工装施工等类似工作,单个项目合同总价不少于300万元。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首次参加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登录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dzzb.ciesco.com.cn/)进行网上注册,网上提交相关投标人入库信息,经入库审核单位审核完成后。进行申请数字证书注册审核,并办理单位、法人数字证书(以下简称“CA”)。投标人可从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下载网上注册、CA办理及电子投标操作指南。若投标人未及时在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中进行入库审核,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潜在投标人查看本项目招标公告后须点击“我要投标”,凭CA数字证书登录“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网”(网址:https://dzzb.ciesco.com.cn/)的“投标系统”参与项目。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4月24日至2020年4月3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并凭办理的企业CA登录后缴纳平台服务费及招标文件购买费后,获取招标文件(格式为*.ZBJ)及其它所有招标资料。
4.3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及其它所有招标资料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缴纳费用时请务必注明缴费单位,同时还应与招标代理单位取得联系,待绑定完成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现场踏勘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
5.2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将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5月 18日 9 时30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成功上传,以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反馈的《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回执》作为确认已上传并被成功接收的依据。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4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详见公告媒介上发布的招标公告附件。
5.5 本项目在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进行公告。
6.开标
6.1开标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9时30分(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相同。)
6.2关于开标:
6.2.1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投标子系统,进入【本项目的开标会】,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按照网上开标会出现的提示,在“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对投标文件的解密。
6.2.2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网投标人操作手册》中关于“网上投标操作步骤”中“网上开标”的相关内容。
6.2.3除在线签到、在线解密文件外,投标人也可携带CA数字证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抵达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10号楼外运大厦B座5层501,参与现场开标并进行相关签到、文件解密等工作。
6.2.4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dzzb.ciesco.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沪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迎龙镇开迎路666号
邮 编:401336
电 话:023-85716011-40013
传 真:023-85716057
联系人:毛女士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8层
邮 编: 100029
电 话: 15011407575 010-84896987
传 真: 010-84896937
联系人:赵军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号 |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SYZX-1标段 |
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从业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
注: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下同)、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的的彩色影印件,以及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站查询截图彩色打印件或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彩色影印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的彩色影印件应提供全本(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号 |
财务要求 |
SYZX-1标段 |
承诺提供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供本工程在施工需要时使用(由投标单位自行决定采用银行信贷证明或财务能力承诺书)。 |
注:“财务状况表”后应附2018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彩色影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及财务会计报表的彩色影印件。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号 |
业绩要求 |
SYZX-1标段 |
近三年(2017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完成时间为准)在国内独立完成过商业楼、酒店、办公楼等综合体工装施工等工作,单个项目合同总价不少于300万元。 |
注:1、企业业绩及其考核指标(交工年份、项目类型、合同内容、合同规模、合同金额等)以企业业绩证明材料中载明的信息为准。 2、企业业绩证明材料是指:合同协议书、质量证明文件(由发包人出具的交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委员会出具的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或由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 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后应附企业业绩证明材料的彩色影印件。 4、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企业业绩证明材料或企业业绩证明材料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5、如经举报并查实投标单位提供虚假业绩证明材料,招标单位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并建议主管部门予以通报。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号 |
信誉要求 |
SYZX-1标段 |
满足“投标人须知”第1.4.4项规定。 |
注:“投标人的信誉情况”后应附 1、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站查询截图彩色打印件;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站查询截图彩色打印件;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的行贿犯罪行为查询页截图(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号 |
人员 |
数量 |
主要人员要求 |
SYZX-1标段 |
项目经理 |
1 |
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近3年(任职时段截止日在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内)内,担任过商业楼、酒店、办公楼等综合体工装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 目前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安全负责人 |
1 |
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目前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
注:1、“拟委任主要人员资历表”应附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彩色影印件,以及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影印件。 2、主要人员个人业绩及其考核指标以个人业绩证明材料(个人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交工验收证书、或项目业主<或项目所在地建筑主管部门>开具的履约证明)中载明的信息为准。 3、“拟委任主要人员资历表”后应附个人业绩证明材料的彩色影印件。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个人业绩证明材料或个人业绩证明材料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4、如主要人员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由该项目发包人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加盖出具者公章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之中,如无此情况则不需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