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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南光横琴综合物流中心项目桩基础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预审公告文本.PDF
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名称:
南光横琴综合物流中心项目桩基础工程
采购项目编号:
G1100000175133495001
项目类型:
工程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公告类型:
资格预审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
2023年06月15日 16:00时
规模:
本总用地面积约43806.75m2,计容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31420.25m2,地下室面积约10084m2;拟建建筑物包括北楼冷链物流区(6F,48.7m)、南楼常温物流区(6F,48.7m)、办公区(8F,57.7m)、自动化库(1F,39.5m)、卸货平台(5F)及地下室(-1F,4.0m)等,地下室深度暂定4米,为停车库用。拟建建筑物结构形式拟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或框架剪力墙结构,室内地坪宜采用梁板结构,基础拟采用桩基础。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备注: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
采购人:
南光(横琴)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
周凯莉
联系方式:
15820211892
联系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珠海市横琴新区福临道55号横琴南光大厦21层
联系邮箱:
zhoukaili@namkwong.com.mo
标段(包)信息1
标段编号:
G1100000175133495001001
标段名称:
南光横琴综合物流中心项目桩基础工程
文件是否收费:
否
资格预审发售时间:
2023-06-15 16:00 至 2023-06-20 18:00
询问截止时间:
2023-06-24 10:00
异议截止时间:
2023-06-24 10:00
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06-26 10:00
资格申请文件开启时间 :
2023-06-26 10:00
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下载
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网址:
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网(https://dzzb.ciesco.com.cn)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标段内容:
(1)水下灌注桩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平整场地及压实、测放桩位、桩机就位、埋设护筒、开钻前准备、铺设供排浆系统、垂直度控制、泥浆过程检测、旋挖(冲击)成孔、孔深验收、清孔、制作钢筋笼、钢筋笼验收、吊运钢筋笼、吊放钢筋笼、安设导管、正反循环清孔、沉渣厚度验收、混凝土检测、混凝土灌注、逐节拔导管、混凝土面验收、拔出护筒、空桩段回填、后续桩头破除及其他工作;提供桩基础施工机械并负责桩基础施工机械设备的进出场工作;配合桩基础检测单位工作的开展(如桩基础检测单位配重块及机械设备进场道路平整、试桩头周边场地平整、桩头破除修补、反力检测焊接等)。 (2)土石方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按规定完成方案审批后进行土方开挖、场内倒运堆砌及运输至红线外土方收纳场;负责临时道路土方挖除及外运;配合检测进行的土方开挖及平衡。 (3)具体内容详见图纸、清单及合同等。
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备: (1)营业执照:申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资质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4)财务要求:申请人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近三年(2020-2022年,若2022年的财务报表还未经审计,则为2019-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审计报告封面及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扫描件。若公司成立不足三年,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资格业绩要求:申请人自2020年01月01日以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期间(以竣工验收相关证明资料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元的类似项目桩基础工程业绩。须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①须提供施工合同(合同须体现合同名称、合同内容/范围、合同金额、双方签章页等)和竣工验收相关证明资料扫描件。若合同和竣工验收相关证明资料中无法体现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信息,还需提供其他有效的证明资料(如清单、委托单位开具的证明文件等)。 ②若类似业绩合同为单独桩基础工程的,按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③若类似业绩合同中含有除桩基础工程以外的其他施工的,除按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还需提供其他有效的证明资料说明桩基础工程部分合同金额满足要求(如清单、委托单位开具的证明文件等)。 (6)项目负责人要求:①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须提供在投标单位的注册证书扫描件;②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B证。须提供证书扫描件;③社保要求:提供近半年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参保单位须为申请人或申请人分支机构。 特别提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在有效期内。 (7)诚信要求:申请人不存在下列情形,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①近三年内(自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被政府公布过的不合格供应商,被司法部门处罚过的; ②与招标人有合同纠纷,或被索赔过的; 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存在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④近三年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⑤被南光置业列入黑名单或暂停投标资格的,因不良行为被项目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或施工禁入的; 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关联关系禁止投标要求:申请人之间存在以下情形的,禁止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①不同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 ②不同申请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③不同申请人的股东中存在相同自然人的(除非申请人提供充足证据证明该情形不会影响到采购公正性)。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申请人资质不符合以上要求或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投标被否决。
招标已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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